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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式
为解释奥斯堡信条数条道理之彻底、纯正、正确、及最后重述某些坚守此信条之神学家中间曾经争论,在上帝之道与本基督教教义精要之引导下获致解决协合
历史小引
【泰柏特Theodore G. Tappert英文译者原著】
在路德逝世(一五四六)与路德教会王子与君主战争失败 (一五四七)后,对于改良教会运动之“纯正道理”造成连续的争辩,路德会者分裂为两派:一派逐渐隔离为“真正路德教派” (Gnesio-Lutheran),主张坚持马丁路德原教训,首由马提亚弗拉秋(Matthias Flacius)领导,而另一“腓力派”(Philippist)由腓力墨尔顿(Philip Melanchthon)门人组成,他们至极端拥护其良师之洞察。联合之渴望也被罗马公教与加尔文派两大政治压力催逼着。
路德教会之间公然分歧,即沃木斯(Worms )会谈(一五五七)所显示,引起诸侯在梅因河法兰克福市(Frankfurt- on-the-Main, 1558)与瑙木堡市(Naumbarg, 1561)之两次无效会议。始于一五六八年,试以神学解决该分裂,由王子予以慷慨精神与经济之支持。所提出的第一定式是雅各安得烈 (James Andreae)之五条款:“承认与简略解释”,一五七三年在他的“六条基督化讲题”上加以推广。当年改写其内容,名为“苏魏便协同”(“Swabian Concord”)。此书之重写大部分由马丁成尼慈(Martin Chemnitz)凭着神学教授团与会议,以及个别神学家,著成了“苏魏便——〔下地〕撒克森协同”(“Swabian-〔Lower〕Saxon Concord” 一五七五)。次年路加阿西安德尔(Luke Osiander)和巴他瑟比登巴赫(Balthasar Bidembach)受指示起草另一提议,称为:“冒白冉式”(“Maulbronn Formula”)。当隐秘加尔文派者于选侯撒克森地的谋叛 (Crypto-Calvinist Conspiracy)被曝光后,选候奥古斯特(Elector August )随即加入合一运动;一五七六年春末,他在脱尔高市(Torgau )召集神学家会议,在该市将苏魏便撒克森协同与冒白冉式联合,称之为“脱尔高书” (“Torgau Book”),即安得烈总结为协同式之摘要或称为第一部分“Epitome or first part of the Formula of Concord”。将此书寄给凡对它有兴趣人之各区域,请他们加以批评,即于伯尔根(Bergen)大教堂重著为协同式全文(或第二部分),称为“伯尔根书” “Bergen Book” (一五七七年)。
以后三年之间,当绪言草稿一次次修订最后得通过时,曾有八千一百八十八位神学家、牧师、与教师在所参加区域为宣言全文签字。最后,一五八〇年六月二十五日,即在查理第五(Charles V) 尊前念读奥斯堡信条之后五十年整,全本协同书〔Book of Concord〕开始销售。本书(伯尔根书,即协同书全文)绪言之签名(印于本书前数页作为协同书绪言),认明当时拥护此信条之王子与君主。
英文译本译自德文原本。重译拉丁文之典故,是因某些王子坚决要求译成德文,本英文本(针对这些拉丁文引用)便译自德文本。只有特别重要的拉丁辞句在注脚上特别指出。
第一部摘要
此总结摘要关于属奥斯堡信条神学家之间所争辩之条款,乃照上帝之道, 以基督教方式解释决定而作下列揭要
广博摘要,规则与标准,应照它判断一切道理,并用基督教方式说明决定乱人之异端。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先知和使徒新旧约著作乃为鉴定判断一切道理,以及教师之惟一必需规则与标准,正如诗篇一一九105内记着说:“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路上的光。” 又有圣保罗在加拉太书一8说:“就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组。” 1
其他古代和近代教师们之著作,无论其名为何,皆不得与圣经相等。2其他每一著作应附属圣经,应唯一被接受为见证,使徒时期后先知与使徒的道理得以保存之范式(fashion,即哪里且如何保存的)。
- 使徒时期后,立刻——其实当他们仍活在世上时——曾有假教师和异端者侵略教会。3古时教会对这些人规定表号(即简略明白的信经)〔承认、信认〕,接受它为正统真实教会同心一致之普遍基督徒信仰与承认,即如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我们以此信经宣誓弃绝一切与它相反、被引入上帝教会的异端和教训。
- 关于本时间所发生信仰事项上之分裂,我们持守,第一份且无更改的,在奥斯堡市与一五三〇年大国会时所交与查理第五皇帝之奥斯堡信条;4同此信条之辩护论;和在施马加登起稿,一五三七年之〔道理〕条款,原是当时神学家领袖签名赞同的(编者按:指路德施马加登信条和墨兰顿论教皇权与首位),一起为一致赞成之基督教信仰解释,特别抵抗教皇制及其他党派之虚假礼拜,拜偶像与迷信。
5既是这些事也与平信徒及其灵魂救赎有关,所以我们也于路德博士大小问答上签署,因为两部著作包括在他出版的著作中。它们是“平信徒圣经”,包含圣经较详细讨论的一切,且是基督徒为其救赎所须知。
6一切道理需与以上所提及之标准相合。凡与此标准相反者应被拒绝、咒诅为反对我们一致宣明之信仰。
7照此方式,保存了新旧约圣经与其他一切著作彼此之区别,而圣经仍为唯一判断者、规则、与标准,应照它作为了解一切道理的正或邪、对或错之试金石。
8其他表号与著作不像圣经作判断者,乃只为信仰之见证和注释,陈述圣经在各种时间,在上帝教会内,如何被同时代者了解关于所争辩之条款,并说明如何弃绝咒诅相反的教训。
一论原罪〔又称遗传罪〕
争论之问题
1此争辩之主要问题是:严格无区别地说,原罪或是人败坏之本性、原质、与本质,或者确实是人生命最重要最好的部分(即他理性灵魂之最高形式与能力)?或者即使在人堕落后,与人之原质(substance)、本性(nature)、本质(essence) 有区别,身体及灵魂各在一方,原罪在另一方,以致人之本性是一件事,而嵌入存在败坏本性中并使本性败坏之原罪是另一件事?
肯定题
照前述标准与广泛解释之纯正道理、信仰、与承认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人本性与原罪有别,不但因太初上帝造人纯洁神圣无罪,也照我们现今堕落后所有之本性 有别。2即使堕落后,我们本性仍是而且保有为上帝所造。本性与原罪彼此之区别和上帝之工作与魔鬼之工作的区别一样大。
- 我们也相信、教导、并承认:3我们必须甚殷勤保存那关于此区别〔的道理〕,因为不赞许我们败坏人性和原罪彼此有区别的观点,与我们基督教信仰首要条款相对立,不能共存,如创造、救赎、成圣,及我们肉身复活各条道理。
4上帝在人堕落以前不仅造了亚当和夏娃的身体和灵魂,也在人堕落以后创造我们的身体和灵魂,虽然它们〔我们的身体和灵魂〕是败坏的,上帝仍认它们为自己的手工,如经上所记:“你的手创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体”(伯十8;参考申三十二 6 ;赛四五9 ;五四5 ;六四8 ;徒十七25-28 ;诗百3 ;百三十九14;传十二1) 。
5再者,上帝的儿子接受了同样的人性入祂位格之合一里,却是无罪的,如是据为己者并非〔人类之〕外的肉身,而是我们自己的,并且按照我们的肉身,祂真正成为我们的弟兄。来二14-17 : “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体;……祂并不救拔〔原文作接受,下同;意义乃是:上帝儿子接受了人的肉身,当然为要拯救人类。〕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除罪之外。
6如是基督曾救赎了我们本性为祂的受造物,使之成圣为祂的受造物,由死中将他活过来为祂的受造物,荣耀的装饰它为祂之受造物。可是,祂未曾创造原罪,未曾接受它,未曾救赎它,未曾使它成圣,必不在选民中使它苏醒,必不荣耀或救赎它。相反的原罪在复活之举中将完全被毁灭。7这些要点明白的陈述败坏人性本身与那存在本性内而败坏本性之败坏彼此之区别。
- 另一方面,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原罪并非人性轻微之败坏,而是至深之败坏,以致在人身体灵魂中,在他内外能力中,未存留任何健全或未败坏者。8正如教会唱之诗歌:“因亚当犯罪,人类本性与原质完全败坏。”〔颂主灵歌二三六首,第一节。〕
9此损害无可言语,甚至人之理性无法了解,只有循上帝之道才能了解。
10除上帝之外,无人能将我们本性之败坏与本性本身分开。这事完全藉死亡在人复活之举动中成就。那时我们现今所有的人性,必须活起来,而永远活着,且决无原罪,完全与原罪隔绝,正如约伯十九26、27所断言:“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内得见上帝;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要看祂。”
对比题
拒绝相反假道
- 照此,我们弃绝咒诅的教训是:原罪仅是一种债务,是我们因他人之错行而负责亏欠的,我们本性并无任何败坏。11(此观点由数位拉丁〔意大利〕神学家所主张,特别是阿勒白尔特皮菲勿斯(Albert Pighius 1490-1542年)。
- 同样弃绝那教训说:邪恶欲念非罪,却为同着被造而为人性本质特性,或那教训说:12所引证提及的缺点与损害不真是罪,若真是罪,人因之就离了基督,为“可怒之子”。
- 我们也同样弃绝伯拉纠(Pelagius)之异端谓:13人本性,即使人堕落之后并非败坏,且特别拒绝其所说:堕落后,人本性自然能力,在属灵事上,仍存全然良善纯洁。
- 同样弃绝那教训说:原罪是细微、不重要,仅于外面被洒上或飞溅上的斑点或瑕疵,且在此情况之下,人性甚至在属灵事上无损坏地保存其良善能力。14
- 再者,所说:原罪只是一种人善良属灵能力之表面妨碍,而非整个夺去或损失这能力,正如大蒜汁涂在磁铁上,妨碍磁铁之磁力,却未移其自然能力;15同样,我们弃绝那观点说:此瑕疵可能洗掉,正如洗去脸上的斑点或除去墙上之颜色一样容易。
- 又说:16人内面本性与本质不完全败坏,人仍有某些善良连在属灵事上,也有——譬如:他有能力、技能、可能性,或开始之力量、完成、或在属灵事上合作。
- 我们也弃绝摩尼教(Manichaean )异端谓:原罪是一种本质的、自存的东西,撒旦将它混入人性,像将毒素与酒混合。17
- 又弃绝:不是自然人本身犯罪,乃是人内某种外来的东西,因此不是人性,只是本性内之原罪被控告。18
- 我们也弃绝咒诅为摩尼教异端教训:原罪严格无区别地就是:败坏之人的本质substance,本性natare,与原质essence,所以不该区别,即使在内心,堕落之后人性本身与原罪,两者在内心不能分别出。19
20路德称原罪为“本性罪”,“位格罪,”“本质罪,”非认为人性、位格、或本质本身与原罪无任何区别,但欲以此种名词指出根植于人性之原罪与其他那称为本罪〔自行罪,实际罪〕彼此之区别。
21因为原罪不是人所犯的罪;它根植于人之本性、原质,与本质,其方式是:即使败坏人内心,若未生恶念,不说闲言,不作恶事或恶行为,人性总因原罪而败坏,乃藉我们罪恶种子生来,为其他一切本罪泉源,如:恶念、恶言行,如经上所说:“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太十五19)等,又说:“人从幼年怀着恶念”(创八21;六5)。
22观察“本性”这词,有几种意义是重要的事。此情形使摩尼派隐匿其异端,并误导许多朴实人。有时此名词之意义是人之本质,如当我们说:“上帝创造人性。”于其他时候此字之意义是属于某东西之本性或本质之好或坏性质,如当我们说:“蛇之本性是刺人,”又:“人的本性或性质是犯罪,” 或:“人之本性是罪。”此处“本性”之意非人之原质,乃指某根植于本性或原质的东西。
23论到拉丁字“原质”与’偶然物” (substantia and accidens)本非圣经之用词,而且,一般人〔普通老百姓〕不知道它们。因此在对朴实无学问人们讲道之讲题中不该采用,但应珍惜朴实人。
24可是在学校及有学识者中间,能在讨论原罪时有益地保存此二名词,因为它们很常用,不会给人造成误解,并且它们明白的指示某特殊对象之本质,和仅偶然附属于它之事项彼此之区别。
25这些名词明白地陈述上帝的工作与魔鬼的工作间彼此之区别。撒旦不能创造原质;他只能凭上帝的允许,偶然败坏上帝所创造的原质。
二自由属志
此争辩中的问题
1人之意志可按四种不同状态讨论:①堕落之前,②堕落之后,③重生后,④肉身复活后。此争辩中首要问题专门思考人在第二状态内之意志和能力。问题是:我们始祖堕落后,人在未重生之前,在属灵事项上,有何能力?人能否凭自己的能力,在未曾藉圣灵重生时,安排预备自己为领受上帝之恩?他能否接受那在圣道与圣礼内所提供的上帝之恩惠?
肯定题
论此条基于上帝之道的纯正教训
- 我们教训、信仰、并承认:人的了解和理性,在属灵事项上是盲瞎的,靠他自己的力量什么都不能明白,如林前二14 所说:“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即当他受到关于属灵事项之测验时他并不能知道。2
- 同样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人未重生之意志不但远离上帝,也成了上帝之仇敌,以致他惟欲恶,并反对上帝的事,如经上所说:“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创八21 )。 3又:“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八7 )。尸首如何不能将自己复生至属身体且属地上生命,照样那藉着罪为属灵的死人,也不能使自己复活至属灵生命,正如经上所记:“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 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二5)。因此,“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上帝”(林后三5 )。
- 然而,圣灵使人悔改,并非不用媒介;4祂为此使用宣讲与聆听上帝的道,如经上所记:“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一16);又记着:信道从听上帝的道来的 (罗十17)。5上帝的旨意是要人听祂的话,不堵住耳朵(诗九十五8 )。圣灵与此道同在,打开人心,如吕底亚,按徒十六 14所记,他们留心此道,如此惟一藉圣灵恩典与能力得着悔改,因为人悔改惟独是圣灵的工作。6若没有祂的恩赐,我们的 “定意与奔跑”(罗九16),上帝若不“叫它生长”,我们“栽种、浇灌”都算不得什么(林前三7)。基督也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十五5 )。在这几句话内面,祂否认自由意志一切能力,并将一切归与上帝恩典,免得有人在上帝面前自夸(林前九16)。
对比题
相反假道
7照样,我们弃绝咒诅下列异端皆与上帝之道的准则相反:
- 斯多亚哲学家(Stoic philosophers)和摩尼派(Manichaeans)癫狂之梦,教训人:一切所发生的事,必如此发生,并不能按其他方式发生,人经常只在强迫下行事,即使外表行动亦然,并且行出恶行为如:私通、抢劫、凶杀、偷窃、等在强迫下行之类似罪。8
- 我们也弃绝粗鲁的伯拉纠派(crass Pelagianism )之教训,如:人能以自己力量,不在乎圣灵恩赐,将自己转向上帝,相信福音,全心顺从上帝律法,而如是配得罪之赦免和永生。9
- 我们亦拒绝半伯拉纠者(Semi-Pelagians )的教训,如:人凭着自己力量能开始使自己改变归正〔悔改之举〕,虽然不得不需用圣灵恩典来完成它。10
- 同样弃绝教训如:人在悔改以前,凭其自由意志,确实太软弱,不能开始使他自己归向上帝,并以其能力全心顺从上帝的律法,然而圣灵藉宣讲圣道已开始〔人悔改归向上帝之举动〕,并藉圣道之宣讲提供其恩典,人之意志立即就能用自己自然能力做事情(虽然少且软弱)去帮助、合作、自我预备接受恩典,安排它,了解而接受恩典,并且相信福音。11
- 我们同样拒绝:人在悔改后能完全遵守上帝之律法,而且此种遵守为我们在上帝面前之义,我们藉之配得永生。12
- 我们也弃绝咒诅神感者(Enthusiasts)异端〔他们希望圣灵不用上帝之道的宣讲而直接得天上光照〕,他们幻想上帝吸引人归己,光照他们,将他们称为义,拯救他们不用媒介,不藉听上帝的道,不使用圣礼。13
- 我们同样拒绝〔假道〕如:上帝在使人重生时,全然毁灭老亚当原质与本质,特别是理性的灵魂,并在悔改和重生中,祂由虚无中创造灵魂新本质。14
- 我们同样拒绝:使用以上所提陈述,而不加以解释,说虽然人之意志在悔改前,在悔改期间,及在悔改之后抵抗圣灵,圣灵却仍被赐与那故意坚持抵抗祂的人。15因为如奥古斯丁曾讲:上帝在使人悔改之举中,将不愿意的人变成愿意的人,且祂居住在愿意的人内。
有古代与今时教师中曾使用下列词句:“上帝吸引人,但吸引愿意的人,”或“人意志于悔改之举动中,非无所事事, 却行某事。” 16这些词句既然引入以坚振人悔改之举中自然自由意志之作用,而且反对那论及上帝恩典道理,所以我们坚持此词句不与纯洁道理样式相合,照样,当讨论人归向上帝之事时,最好不用。
17另一方面,正确地说,在悔改之举中,藉圣灵之吸引力,上帝将固执不愿意的人改变为愿意的人,人悔改之后,在日日练习悔改时,人重生之意志非闲散的,乃在圣灵藉我们实行之一切工作上合作。
- 照样,路德陈述:人的意志在悔改中之态度完全被动”(即任何事不作),须了解为指着神圣恩典之行动,在人意志中点燃新活动,如上帝之灵藉着人已听闻之道,或藉使用圣礼,握住人之意志,造成新生与悔改。18但在圣灵作此工并完成后,人之意志惟独藉上帝能力与动作得改变更新,人之新意志成为上帝圣灵之工具和媒介,以致人不仅握住恩典,也与圣灵在所随着之善行合作。
19人悔改归向上帝以前,仅有两种有效原因:圣灵及上帝之道,作为圣灵成就人悔改之工具。人该听此道,虽然靠他自己的能力他不能相信接受它,但只有藉上帝圣灵恩典与工作相信接受它。
三 上帝面前藉信称义
争论之问题
1我们各区会按照上帝的道和奥斯举信条内容共同承认:我们贫乏罪人,在上帝面前获得称义与救赎,惟一藉信靠基督,如是基督是我们独一的义。祂是真上帝和人,因为在祂里面神性与人性乃位格地彼此联合(耶二十三6 ;林前一30 ;林后五21)。因前述的道产生了问题:基督按何性是我们的义?一些区会内侵入了二种虚假彼此相反的教训。
2一派坚持:基督照祂神性〔Godhead参罗一20〕为我们的义。当祂以信居在我们内面,万人的罪对此种神性之同居好似一滴水对无涯之海洋。可是,其他人主张:基督惟照人性是我们在上帝面前之义。
肯定题
基督教对此两异端之纯正道理
- 反对前面所提二异端,我们共同相信、教导,并承认: 基督是我们的义,不只照神性或只照人性。3相反的,全基督照二性是我们的义,惟一在祂为上帝为人所给与祂天父至死亡之顺从。藉此,祂替我们获得罪之赦免和永生,如经上所记:“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罗五19)。
- 照此,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我们在上帝面前的义乃是:上帝赦免我们的罪,纯粹出自祂的恩典,不用任何前行,现今,或随后的行为,功劳,或配得,而将基督顺从之义算给我们,因此义,我们由上帝被接入恩典,被视为义。4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信仰乃惟一之媒介和工具,我们藉之接受基督,在基督内得获“上帝的义”(林后五21 ; 罗一17),并为基督之故,此“信就算为义”(罗四5 )。5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此信仰非仅为关于基督事迹之知识,而是上帝的一种恩赐,我们藉它在福音道理里面真正认识基督是我们的救赎主,并依赖祂,以致惟因祂的顺从,本乎恩典,我们有罪之赦免,蒙天父上帝视为圣洁有义,而必永蒙救赎。6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按照圣经用法,“称义”这字在此条道理内是指,“解罪”即宣告为无罪。7 “定恶人为义的,定义人为恶的,这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的”(箴十七15), 又:“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罗八33)。8有时,如在辩护论内,重生与活过来二字,用以代替称义,那时它们的意思便是指同一事情,虽然这些名词在其他地方,乃是指人之更新,以便与藉信称义相分。
- 我们也相信、教导,并承认:虽然真信徒与确实重生的人直到坟墓仍有许多软弱的缺点,他们仍然无理由怀疑,无论是藉信算为他们的义,抑或他们灵魂的救赎,但他们须视之为确实,为基督之故,基于圣福音道及应许,他们有一位恩恵的上帝。9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我们若要保存论人在上帝面前信之义纯正道理,我们必须特别注意“排出名词”(“exclusive terms”),即使徒保罗以此字完全将基督功劳与我们自己的行为分开,并将一切荣耀惟一归基督。如是使徒保罗使用这些说法如:“本乎恩”(弗二8) ; “不用功劳”;“在律法之外”(罗三21); “不是出于行为”(弗二9);“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多三5)。这一切词句实际上说明 我们为义且得救“惟藉着信”基督。10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称义之举前行之懊悔及跟随之善行,不属于上帝前称义条款。11虽然如此,我们不应以为一种信仰(信心或信靠)能同着恶意存在,并坚持有意犯罪,违背自己良心行事。相反的,人藉信称义后,便有真正活泼之信仰“以仁爱行事”(加五6)。如是常有善行随着称义的信,善行的确与信心同在,因为这信永不孤独,时时有爱心和盼望作伴。
对立题
弃绝相反道理
12照此,我们弃绝咒诅下列所有异端:
- 基督仅按神性为我们的义,等。13
- 基督仅按人性为我们的义,等。14
- 当先知与使徒宣言中说到信之义时,“称人为义”与 “被称为义”二词句中之意非解罪或蒙赦罪与得获罪的赦免,而其意义是在上帝面前按事实成为义,因圣灵所浇灌之爱心和德行及其所结的善果。15
- 信心不独仰望基督之顺从,也仰望祂之神性(照此神性在我们内面居住而工作),并且我们的罪藉此种居住得以遮盖。16
- 信心是一种对基督之顺从的信靠,虽然人未真正悔改,未表现爱心之结果,仍继续干犯良心行恶,此信仍能存在并存留于他里面。17
- 居住在信徒内面的,非上帝亲身,只是神圣恩赐。18
- 信心救人,因为藉着信心在我们里面开始有生命更新,就是有对上帝和人的爱。19
- 信确实在称义之举中占有最卓越的地位,但更新与爱心也属于我们在上帝面前的义,尽管更新与爱心并非是我们义的主要因素,但我们在上帝面前的义,若缺少此爱心与更新,便算是不充分不完美。20
- 信徒在上帝面前称为义与得救,既藉基督的义归与他们,也藉初发的新顺从;或者部分藉基督之义归与他们,部分藉初发的新顺从。21
- 恩典应许藉内心信仰,并藉嘴的承认,同时藉其他德行成为我们自己的。22
- 无善行之信心不称人为义,就是说:善行是义之必需,若无善行存在,人不能蒙称义。23
四善行
论善行争辩之主要问题
- 在一些区会中曾生起两种关于善行道理之争辩: 1
几位神学家之间的第一次分裂之原因是:一派断言善行乃得救之必需;没有善行即不可能得救;无善行的人从未得救。 另一派断言:善行有损于得救。2
- 几位神学家中,生起第二次争辩,关于“必须”与“自由”二字的用法。3一方主张,我们在讨论新顺从时,不应使用“必须”一词,因为它〔善行〕非由于需要或强迫,乃出于自发的灵。他方对于“必须”认为:新顺从不是我们自由定夺的事项,乃是重生之人必须行的。
4起初此争辩仅是一种关于语义的问题semantic issue。后来发展成真争辩。一方坚持完全不应向基督徒讲律法,应惟基于福音劝勉人行善。他方则否认此意见。
肯定题
基督教会关于此争辩之纯正道理
5为从根本上说明此争辩,而解决它,我们道理、信仰,与承认是:
- 善行,像好树的果实,确实无疑地随着真正信心——倘若它是活的而非死信。6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善行应从,人之救赎和我们上帝前称义两条款中,完全消除。7使徒以清楚的话语作证: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四6 – 8)。又:“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 、9)。
- 我们更相信、教导,并承认:万人——特别那藉圣灵重生而更新的人——乃负有义务行善。8
- 照此意义,才是正确而按基督教方式应用“必须”, “应该”与“务必”于重生者,且决不与纯洁言语和词句形式相反。9
- 可是,当将“必须”“应该”与“务必”正确而按基督教方式应用于重生人,便不可理解为律法之强制,或威逼,乃是由于自发的灵,因为他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 ;七6 ;八14)。10
- 因此我们也相信、教导,并承认那陈述:“重生人由于自由灵行善”,不该理解为好似重生人可自选行善或不行善,且能坚持故意犯罪,而仍然保存信心。11
- 但这事当理解为,正像我们主与使徒自己说明它,只应用于已被释放得自由的灵,因为得着释放的灵行善,不出自惧怕刑罚,像奴仆,却出自爱义的心,像儿女样式(罗八15)。12
- 然而在上帝选民内面,此自发性并不完全,仍被许多软弱所阻碍,如圣保罗于罗七14-25与加五17内抱怨自己。13
- 虽然如此,主因基督之故不将此软弱算为选民的债, 如经上所记:“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八1)。14
- 我们也相信、教导,并承认:不是我们的行为,而仅是圣灵藉着信作工,在我们内面保存信仰和救赎。善行是圣灵存在居住〔信徒内面〕之证据。15
假对比题
- 照此我们弃绝咒诅此类宣讲和书写的论述,因其教导:善行乃救赎之必须;类似地,从未有人无善行而得救;或说,若无善行就不可能得救。16
- 我们也弃绝咒诅那无味陈述为领人跌倒并颠倒基督徒训练,即:善行有害于救赎。17
18在此末期应特别以基督徒训练劝勉人行善,提醒他们练习行善,作为信仰(或信心)明证,以及对上帝之感恩心,跟警告他们不可将善行掺杂于称义道理条款内一样是必须做的。此种关于信仰伊毕鸠鲁式的梦想能咒诅人,“像教皇制与属法利赛人信靠自己行为与功劳一样能咒诅人。
- 我们也弃绝咒诅那教训说:信仰与圣灵内住,不藉怀恶意的罪而失落,而且圣徒与选民保存圣灵,即使堕落于奸淫和别的罪里而固执犯罪,仍不失落之。19
五 律法与福音
此争辩中首要问题
1问题原是,严格地说,宣讲圣福音是否惟宣传恩惠,即宣告罪的赦免,或也为〔劝人〕悔改并咒诅不信之斥责,因为不信被咒诅,非藉着律法,而全然藉福音?
肯定题
上帝道之纯正道理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律法与福音彼此之区别实为特别荣光,当极殷勤保持它在教会中,才能按圣保罗的劝勉,“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2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严格的说,律法是神圣道理教导人什么是对的,是上帝喜悦的,也咒诅一切邪恶而反对上帝旨意的事。3
- 因此,一切定罪的事是属于律法之宣传。4
- 可是,严格的说(编者按:或狭义),福音是一种教训尚未遵守律法而被定罪的人,应当相信的道理,即基督已补赎偿还人一切罪债,且不用人的功劳,替人赎买获得罪之赦免,在“上帝面前有效的义”与永生。5
- “福音” 这字在圣经上既非以一种单独意义使用,并且这曾是争辩之原因。因此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当“福音”(编者按:即广义来说)这字指基督本身尽教导职份时所宣布之一切道理——祂的使徒们也曾陈明它——(可一15与徒二十24按此意义使用福音名词),那么,若说或写道:福音是兼悔改与赦罪之道的宣传,便是正确的。6
- 但是当律法与福音彼此对立时,如当提到摩西为律法教师与基督为福音的宣传者相对比,那时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福音非宣告懊悔与督责,而严格的说,的确是安慰喜乐的信息,不斥责或恐吓那受律法惊吓的良心,而安慰他们,指导他们惟一靠基督的功劳,以上帝恩宠和悦纳,藉基督的功劳获得喜乐之宣讲,使他们再兴起来。7
- 关于显露罪,人若仅听讲律法而不听讲关于基督的任何事,摩西的帕子便遮盖他们的眼睛,结果他们从律法学不到罪之真性,于是他们成了自负假冒为善者,像法利赛人一样,或者失望,像犹大,等等。8因此,基督亲自以属灵的意义讲解律法(太五21-48 ;罗七14)。那么“上帝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众罪人身上(罗一18),人才得知上帝忿怒如何大而可畏。如此他们透过这个启示再次面对律法,而他们现在才初次从它学习到他们罪的真性,即摩西靠自己永不能让他们明白的。
9因此宣讲上帝儿子,基督受苦而死,是对上帝忿怒最真实严肃且使人害怕之讲论与广告,指示人在将摩西之帕子由其心前移去后从新理解律法,他们才初次知道上帝在律法中所要求我们的伟大事情,即任何人不能成全,并且我们应在基督内寻求我们一切的义。
- 虽然如此,这一切——即基督苦难与死——宣讲上帝之忿怒,使人惊吓,严格地说,那不是宣讲福音,乃是宣讲摩西和律法,因此它是基督一种“别异的工作”(赛二十八21),藉它达到祂适当的职务——即宣讲恩典,安慰人,使人活过来。严格地说后者乃是宣讲福音。10
反 题
拒绝相反道理
11因此我们弃绝并视为虚假的,是当人教导福音,严格说是定罪谴责的宣布,而不专是恩典的宣讲。藉此〔误解〕福音再次改为律法教训,遮盖了基督之功劳与圣经,夺走了基督徒的真安慰,本教会的门再次为教皇制开启。
六 律法第三种作用
此争辩之首要问题
1律法被赐给人之原因有三:1.为对难控制不顺从的人维持外表的管教,2.为引导人承认他们的罪,3.人重生后,虽有肉体仍存在他们里面,所以要给他们一种规定标准,他们应照它作为整个生活的模范规则。数位神学家之间所起之争辩,乃关于律法第三种作用。因此问题是:重生的基督徒是否应领受此种教导。一派说是,另一派说否。
肯定题
此争辩中之正确基督徒教训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虽然人们真相信,而上帝已真正使他们悔改,藉基督释放他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和强制,他们不由此故为无法律者;相反的,他们因着上帝的儿子蒙赎回,为要他们昼夜练习〔遵守〕律法(诗百十九1)。2按同样方式,我们始祖首代父母,连在堕落前未曾无律法活着,因为上帝律法,当他们照上帝形像受造,写于他们心内(创二16 ;三3)。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不但应将律法之宣讲殷谨应用于不信与未悔改者,也当讲给那真实相信、实在悔改、归正、重生、且藉信称义者。3
- 因为他们纵使果真重生,且他们“心志改换一新,”此种重生与更新在今日世界是不完全。实际上,只是开始,而在他们心志上,信徒时刻与肉体争战,(即与他们败坏本性及其种类)争战,肉体紧贴他们直到死。4因这老亚当[即属肉体或私欲之旧人样式〕附属在人的理智、意志,与一切能力上,所以须有上帝的律法时刻照亮他们的道路,以免单以属人之热诚,自定自选行动,从事服事上帝。此事更为需要,以免老亚当行他固执己见的路。他须受强迫,反对自己的意志,不仅藉律法的劝勉和恐怖,也藉其刑罚和苦恼,使他顺从圣灵,自愿作俘虏。林前九27 ;罗六12 ;加六14,诗一一九1 ;来十三21。
- 论到律法的行为与圣灵所结果子的区别,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人照律法所行的工作,若单以上帝的忿恐吓人们,以刑罚逼迫他们而行的,即原属律法,而称属律法的行为。5
- 然而,圣灵所结的果子(加六22),乃居住在信徒内面的上帝的灵,藉重生者而行那些善工,就是他们已重生而去行的,且是自发地,好像他们不知有命令、威胁,或报酬。6上帝儿子们照此意义活在律法内,照律法行事为人。圣保罗在其书信内称之为基督的律法〔林前九21 〕 又称“心中律”(加六 2) 。如是上帝儿女“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加六 14)(罗七23 ;八1、14)。
- 因此为懊悔与不懊悔,重生与未重生的人,仍保存有一种同样的律法,即上帝无更改旨意。关于顺从〔律法〕一事, 原有区别,乃唯一在乎人,因为未重生的人——正如照肉体讲的重生人——行律法要求他行的,且不愿意而受强制行的。7然而,信徒不被强制,却以愿意的灵,照他为重生者之程度,行律法任何恐怖皆不能从他逼出来〔的善事〕。
对比题
8照此,我们咒诅为危险,颠覆基督徒管教和真虔诚的是:那异端教训说,不应按上面所叙述的方式与范围对基督徒和真实信徒催促律法,只当对不信者,非基督徒及不懊悔者〔宣讲律法〕。
七 基督圣晩餐
1慈连理派的教师们不能算与属奥斯堡信条神学家一致,因为他们在最初呈交奥斯堡信条时便与后者分离。虽然如此,他们极力秘密暗示自己以此基督徒信条〔指奥斯堡信条〕名义传播他们的异端,因此我们照所需要也愿意关于此争辩施行报告。
本教会与圣礼派之间
关于此条道理之主要问题
2问题是:圣晚餐内,若同着饼和酒分递,并且若以口由凡使用此圣礼者领受,主耶稣基督真身体和血是否真实本质地存在,不论他们配得或不配得,虔诚或不虔诚,信或不信,信徒领受之为得生命与救赎,不信者为受审判?圣礼派说不是,我们说是。
3为解说此争辨,首先必须提到:原有两种圣礼派。有的是粗鲁圣礼派者以清楚德语陈述内心所相信的,即:在圣晚餐里只有饼和酒存在,被分递,以口领受。但其他最有害的一种狡猾圣4 礼派者,一部分很可信地讲我们的话,主张相信基督在圣晚餐中真实、本质、活身体与血的存在,但他们断言这事藉信按属灵方式发生。可是在这些似乎可信的词句下,他们真正保留以往粗鲁意见,认为在圣晚餐里仅有饼与酒存在,并以口领受。
5 “属灵”一词,按他们的意思,无非是基督之灵的存在,或基督不在场身体的权柄,或祂的功劳。他们否认基督的身体照任何方式存在,因凭他们之意见,祂的身体限于至高天上,我们应以自己信仰之思想高升,在那里寻求基督身体和血,而非在圣晚餐之饼与酒中寻求。
肯定题
圣晩餐纯正道理之承认——对圣礼派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基督身体和血乃真实,本质存在,而且真正同着饼和酒被分递而领受。6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基督立约〔遗嘱〕的话只当照其字句意义了解,并非好似饼象征〔表明〕未在场之身体,酒象征祂不在场之血,但因圣礼联合,它们〔饼酒〕真正为基督身体与血。7
- 至于分辨为圣之礼,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无论任何人的工作〔行为〕或牧师的诵读皆不成全基督身体及血在圣晚餐的存在,乃惟一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之全能。8
- 同时,我们一致相信、教导,并承认,基督设立圣晚餐的话,无论在任何情形,皆不得省略,而应公开讲说,如经上所记:“我们所祝福的杯”(林前十16 ;十一23-25)。此祝福藉诵读基督的话成就。9
- 我们在此与圣礼派争辩中,所站的立场,皆是路德博士在他的大认信(Great Confession路德作品见于Vom Abendmahl Christi, Bekenntnis, in WA, 26:261–509)中提议的:10
11 “第一立场是我们基督教信仰条款:耶稣基督是真正本质、自然、整个的上帝和人,在一位格内,不能分离、隔绝〔神性与人性〕。
12 “第二立场是:上帝右手无所不在。基督实在真正按照人性坐上帝右边,现今在祂手里与脚下掌管天上地下所有的一切。 除祂之外无别人,无天使,只有马里亚之子,如此坐在上帝右边,因此祂能作这些〔圣餐内〕的事。
13 “第三立场:上帝的道非虚假,亦非谎言。
14 “第四立场:上帝俱有并知道在某处存在的各种方法,并不只一种方法,即哲学家称地方或空间的。”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基督的身体和血,同着饼与酒被人领受,且不仅按属灵,藉信的方法领受,也用口吃喝——然而,不照迦伯农样式(编者按:迦百农的人如此错误理解耶稣的话就弃绝祂;15甚至有人也指控路德宗为食人者),约六26、52,但因着圣礼的联合〔即基督在圣晚餐礼与其信徒,特别按奇妙方式联合——译者添加的注释;编者按:据Kolb英文修订版,为基督圣体血与饼酒原质之奥秘联合“the sacramental union of the elements”〕以天然之上,属天标式〔领受之〕。基督的话明白指导我们拿着吃喝,与使徒成就这一切,因为经上记着:“他们都喝了” (可十四23)。圣保罗也说:“我们所祝福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么?” (林前十16)— —就是说,谁若吃这饼,就是吃基督的身体。这也曾是教父领袖所共同教训的,如屈梭多模(Chrysostom),居普良(Cyprian ),利欧第一( Leo I),格哥立(Gregory),安波罗修(Ambrose),奥古斯丁(Augustine)。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不仅是真信徒与配得的人领受基督真身体和血,不配者和不信的人也领受;16可是他们若未悔改归正〔懊伤相信〕,即非为生命与救赎领受〔基督身体与血〕,只是为自己受审判定罪而领受。
17他们虽然拒绝基督为救赎主,仍须接受祂为严格审判官,既使这与他们的意志相反。祂之确实存在,对不悔改之圣餐客施行与显现祂的判断,正如祂的存在于相信配得客人心里施予生命与安慰。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只有一种不配的客人,就是那些不相信的人。18经上论到他们记着说:“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 (约三18)。不配者使用圣礼增加、广大、加重定罪(林前十一27、29)。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一位真信徒,无论有多软弱,只要保有活信仰,领受圣晚餐绝不会算为咒诅定罪,因基督特别为信心软弱却悔改的基督徒设立此晚餐,为要安慰他们,并坚固他们软弱的信心。19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赴此天上筵席的客人完全配得,惟在乎基督至圣顺从与完全功劳,我们藉着真实信心将此功劳据为己有,我们藉圣礼得有基督功劳归我们的保证。20配领主晚餐丝亳不为我们自己的德行,或我们里外的预备。
对比题
圣礼派相反且可咒诅之道理
21另一方面,我们一致拒绝咒诅下列众异端,即与前述道理及我们朴实信仰与基督晚餐之承认互相对立:
- 教皇制化体论(transubstantiation ),即罗马教皇制下所教导:饼与酒在圣晚餐内失去其原质与天然本质,且如是被消灭而变质成为基督之身体,只保存外表的现象。22
- 教皇派为活人死人所献的弥撒祭。23
- 仅对平信徒举行一种原质〔饼〕,而不予他们杯,违反基督遗嘱〔新约〕,以致信徒不能享受基督的血。24
- 那教训谓:基督立约之言不得按其简单字义解释,或相信,而为蒙昧不明之语,须先在其他经文内寻求意义。25
- 在圣礼内不以口同着饼领受基督的身体,而以口我们只领受饼与酒,并且我们只按属灵方法藉信领受基督之身体。26
- 圣晚餐之饼与酒不过是基督徒藉之彼此相识的表号。27
- 饼与酒只是基督远离的身体与血之比喻、影像、代表。28
- 饼与酒不过是提醒物、印证、与誓约,当我们信心升上天时,即保证我们在那里享受基督身体和血,正如我们在晚餐中吃喝饼酒一样。29
- 在圣晚餐中,我们获得信仰之坚固与保证,惟一藉作外表记号之饼酒,不藉基督真正存在之身体与血。30
- 在圣晚餐内,只分递基督不在场之身体与血的权柄、工作和功劳。31
- 基督之身体关在天上,无法在同一时间存在各地,更无法在举行圣晚餐各处存在。32
- 基督未必能应许祂身体和血,按本质在圣晚餐内存在,他尤其不可能实践此种应许,因为祂所受人性之特性不得忍受或赞成这事。33
- 上帝即使同着祂所有全能,无法(可惧怕的陈述!)使祂的身体照本质在同一时间存在许多地方。34
- 使基督身体和血存在圣晚餐内的是人的信心,非基督立约〔遗嘱〕全能言语。35
- 信徒不应在圣晚餐之饼与酒内寻找基督的身体、眼睛当不看饼,而往天上看,在那儿寻求基督的身体。36
- 不相信与未悔改之基督徒,在圣晚餐内非领受基督的身体和血,仅是饼与酒。37
- 赴天上此筵席之客人配得不只在于对基督之真信仰,也在于人外表之预备。38
- 真实信徒虽然实在且活泼的相信基督,也能为他们的审判领受此圣礼,因为他们的外表行为仍不完全。39
- 圣礼中外表可见元素饼与酒应受人敬拜。40
- 照同样方式,我们将一切自负、好讽刺、亵渎问题与叙述交给上帝公正的审判,体面也禁止我们复述这些东西,它们是圣礼派以最毁谤地与得罪人地粗俗、属肉体、迦百农的,与憎恶样式辱骂此圣礼超天然之上,属天之秘密的结果。41
- 因此,我们在这里毫无例外地咒诅属迦伯农方式吃基督身体,好似将基督的肉用牙齿咬下一块,像别种食物一样咀碎、吞下消化。42圣礼派者有意坚称我们以此粗鲁道理,原是反对自己良心,不理会我们多次抗议,为要将我们的教训在他们教友心中显得可厌可弃。相反的,我们与基督立约〔遗嘱〕简朴之语相合,坚持一种真实,却是天然之上,吃喝基督身体和血之吃法,以我们属人感官与理性不会领悟。在此,我们将自己的理智掳去,顺从基督,像我们也在其他条款内所行,并只以信接受此奥秘,正如它在圣道中所启示。
八 基督之位格
1与论圣晚餐之争辩相关,真正属奥斯堡信条神学家和加尔文家(他们也将某些其他神学家导入歧途)之间兴起关于基督位格,基督内面两性,及其特性之意见不合。
此争辩中主要问题
2主要问题是:因基督位格内之位格联合〔即神性人性联合在一位神人里面〕,所以神性与人性,同着其特性,真实地(即按实情与真理)彼此共享〔每性所有特性〕,此共享达至何界限呢?
3圣礼派者说:基督内神性与人性按位格联合的方法乃是: 二性任一性照实情(即按实情与真理)不享受他性之特性,但却惟在名义上共享。他们大胆地宣称:“位格联合仅使名称共享,以致上帝称为人,而人称为上帝”,然而,上帝实际上(即按实情与真理)与人性无共享事项,而且人性事实上与神性〔Deity〕,威严,及其特性无共享。路德博士与其门人曾主张相反观点,以对抗圣礼派者。
肯定题
基督教论基督位格之纯正教训
4为照我们基督教信仰说明及解决此争辩,我们教导、相信, 与承认下列:
- 神性与人性在基督内照位格联合的方法是:无两位基督,一位是上帝的儿子,一位是人的儿子,乃是一单独个人兼为上帝儿子与人的儿子(路一35;罗九5)。5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神性与人性不融合一种本质,一性不改为他性,每性保存它本质特性,而其特性永不成他性之特性。6
- 基督神性之特性是:全能、永在、无限,并(照其自然特性、本身)全在、全知,等等,它永不成为人性之特性。7
- 人性之特性是:是身体之受造者,有血有肉、有限而受约束、受苦受死、上升下降、处处来往、饥渴、冷热,等,永不成为神性之特性。8
- 因二性属位格地联合(即在一位格内),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此位格联合非为某一性按其位格与他性无共享地某种结合或连接(即因着位格联合),好像两条木板用胶粘在一起,任一块不能给与他块或从他块取得任何东西。9相反的,此〔位格联合〕为上帝与人至高尚交通,由此位格联合及其结果而来的高尚和难以言语的分享,流出一切所讲所信论及上帝属人诸事,并流出一切所讲所信,论及那人基督属神圣诸事。古教父曾以烧红之铁例子和人所有身体与灵魂之联合为说明此联合与二性分享(communion或译“交通”)。
- 故此,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上帝是人,而人是上帝,假使神性与人性彼此无实在交通,便不能如此称呼〔上帝是人,人是上帝〕。10
11基督的人性,若不按位格真实(即按实情与真理)与上帝之子联合,相反仅与祂同享上帝的名称,那么,那位人,马利亚之子怎能真正确实称为,或怎能是,至高之上帝的儿子呢?
- 因此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马里亚不但怀孕生普通、平凡人,非仅为人且是真上帝之子;因此故,她配称为且真是上帝之母。12
- 因此我们也相信、教导,并承认:不是一位普通、平凡的人为我们受苦、死、埋葬、下到地狱、由死中复活、升天, 被高举至享有上帝威严无所不能之权柄,而是一位人,其人性俱有与上帝儿子深奥不可言语之联合与交通,与祂成一位格。13
- 所以上帝儿子真正替我们受苦,但是按照祂接入祂神性位格联合成为自己的人性特性,以致祂能够受苦,为使我们与上帝和好,作我们的祭司长,如经上记于林前二8 :他们“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又在徒二十28(“牧养神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提及,我们是用上帝的血买来的。14
- 故此,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人子〔耶稣基督〕照其人性实在(即按实情与真理)被高举至上帝全能威严和权柄,因为祂被接受入上帝内面,当祂由圣灵在祂母亲腹内成孕,祂的人性与至高儿子按位格联合。15
〔安德烈原稿附加:“照样在其复活后不能更被高举,因祂不须等到复活后才成为上帝,或使祂人性按位格之法与上帝儿子联合,但是在祂于母胎成孕后,立刻成为上帝与人。〕
- 按照位格联合,祂时时享有此威严,但在祂卑微地位中,祂免除〔不时常完全使用〕它,并能因此真正增长年龄、智慧,及上帝和人喜爱祂的心,因祂不常显露此威严,只在喜悦它时显露。16最后,在祂复活后,祂完全脱下奴仆的形像(不脱下人性,腓二7),被设立以完全〔照人性〕使用、启示,并显现祂神圣威严。如是祂进入了祂的荣耀,以致现今不只是上帝,也是人,知道万事,能作万事,为全受造物存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所有一切都在祂的脚下手中(约十三3),如祂自己作证:“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二十八18), 并如圣保罗说:祂“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弗四1)。祂存在各处,运用权柄能作万事,知道万事。
- 因此,祂能容易的将祂临在的真身体和血赐给我们在圣晚餐里,非按照人性的方式与特性,而按照上帝右边的方式与特性,如路德博士根据我们基督教信仰信经(注:路德对基督徒信经的解释WA, 26:326ff.; 23:131ff.)所说,我们也如此将这道教导我们儿女。17此临在presence不属世俗或属迦伯农式,却是真实和本质的,如基督立约的话陈明:“这是,是,是我的身体。”等等。
18我们的道理、信仰,与承认不将基督位格分开,如湼斯多留(Nestorius )所行。他否认基督二性特性真实分享,他如是真正分开位格,如路德在其论议会之论文中说明。我们不混合二性及其特性为一本质,如优提克斯(Eutyches)错误的教导。我们不否认或消除基督位格之人性,或将一性改为他性。基督是上帝与人在一个不分开位格内,并如是存留直到永远。圣三位一体是至高奥秘,但其次的大奥妙就是论基督之位格,如使徒作证(提前三16),〔此道〕是我们安慰、生命,与救赎的唯一泉源。
对比题
论基督位格之相反错误道理
19照样,我们弃绝咒诅下列错误条款为与上帝之道与我们朴实基督教信经相反:
- 在基督里,上帝和人非一位格,而是上帝儿子为一位格,人子为一位格,如湼斯多斯(Nestorius )愚昧之断言。20
- 神性与人性混合为一本质,人性曾改变神性,如优提克斯(Eultyches)所梦想。21
- 基督非真正、自然、永远的上帝,如亚流(Arius)所主张。22
- 基督未曾有真正人性及身体和灵魂,如马吉安(Marcion)所幻想。23
- 位格联合仅使名字称呼共有。24
- 当我们说:“上帝是人,人是上帝”,仅为首语表现与比喻词,因为照实际说(即按事实)神性〔deity,上帝〕与人性无共同之处,人性与神性〔上帝〕无共有分享。25
- 当我们说,上帝儿子为世人罪受死,或人子成了全能者,乃纯是言语事项。26
- 基督人性像神性一样,成了无限元素;像神性一样无所不在,因此重要的权柄与本能由上帝分隔,交与且灌入人性。27
- 人性被提高至与神性原质、本质,或以固有特性平等。28
- 基督人性固定地点扩张到天上地下各处(此事对于神性也不真实)。29
- 因人性本能〔特性、属性〕之故,所以基督在同一时间存在多处,这是不可能,祂更不能同着身体存在各处。30
- 只是人性替我们受苦、救赎我们,在受苦与死亡时,上帝的儿子事实上与人性无交通,好似受苦与死之事与祂无干。31
- 基督在地上临在于圣道、圣礼及在一切需要匮乏中与我们同在,仅照祂神性与我们同在,此种存在与祂人性无关;基督以祂受苦与死救赎了我们以后,照他人性不再对我们作任何事。32
- 接受人性的上帝儿子,脱下奴仆形像后,不再在人性内,藉人性,同人性成全祂全能一切工作,只行很少的工作,且仅在人性固定存在的地点工作。33
- 虽然基督特别指出:“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 (太二十八18),并且保罗陈述:“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9 ),基督按照人性,完全无力施行全能及神性其他本能或特性。34
- 按照祂人性说:天上地下较大之权柄确实曾赐给基督,比众天使和其他受造者更大更多;但不分享上帝的全能,因为未曾赐给祂。35故,他们发明中间权柄(即处于上帝全能与其他受造者能力之间),且幻想基督人性藉高举〔地位〕,领受一种比上帝所有较少全能,但大于任何其他受造者权柄。
- 基督按祂属人之灵,赋有某限制,关于祂应知道多少,祂所知道的,不超越执行祂审判职务合宜需要的度量。36
- 基督仍未曾有关于上帝及祂一切工作之完全知识,虽然经上记着:“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祂里面藏着”(西二 3)。37
- 基督按照祂为人之灵,不能知道自永远何事存在,如今在各处发生何事,或至永远仍必成就之事。38
- 他们误解,且诽谤地滥用基督的话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二十八18),意指:在复活与升天两举动上,天上地下所有权柄曾被复原按神性回归基督,好似在卑微地位中,按祂的神性曾被置之一旁和丢弃。39这道理不但曲解基督立约遗嘱的话,也为可咒诅的亚流异端开路。因此,我们若不以神圣道和我们朴实基督化信仰为基础,以驳倒这些异端,我们终必否认基督自永远神性,且必同着我们的救赎全然失去基督。
九基督下地狱
此争辩中论此条款之重要问题
1属奥斯堡信条数位神学家,也曾争辩此条款。所提之问题是:照我们基督教朴实信经,基督何时且如何下到地狱?是否发生在祂死后,是否仅按灵魂行成,或仅照神性〔deity〕, 或照身体与灵魂,按属灵之法或按身体呢?此条道理属于基督之苦难,或属于祂荣耀胜利与凯旋呢?
2像前条一样,此条款不能凭我们的感官理性明白,而唯须藉信明白。故此,我们共同的意见是:我们不应争辩此条款,而要极朴实地相信教导它,3如蒙福被纪念的路德博士在脱尔高市一五三三年宣讲讲题(讲道)内所教训的,即将此条款全然以基督教样式解释之,消除一切无需的问题,并劝众基督徒要有朴实信心。
4知道基督去地狱,替万信徒毁灭地狱,赎他们脱离死亡、魔鬼、地狱虎口之永远咒诅。这事如何成功,我们应当延搁至来世,在那儿所启示我们的不只这一点,尚有许多其他要点是我们肓瞎理性在今生所不能理解,而我们要朴实接受的。
十 教会惯例,称为中间物或无足轻重事项
1关于教会礼节或惯例,属奥斯堡信条神学家中间,也曾有意见分歧;教会礼节惯例,在上帝之道内未曾命令或禁止,却被带进教会以促进良好次序与一般利益。
此争辩中之主要问题
2主要问题是:在教会受逼迫时期,当需要承认信仰时,并当福音敌人,在道理同我们未达至协议时,我们是否可以在不违反良心的情况下,容让他们的压迫与要求,再引进一些已经废弃的礼节,即本身为无足轻重,未被上帝命令或禁止的,而如是与他们在此礼节与无足轻重事项上达至协议? 一派认为可以,一派认为不可。
肯定题
论此条款之正确真道
- 为决定此争辩起见:我们一致相信、教导,并承认:教会礼仪或惯例,在上帝之道中未被命令或禁止,却惟一因良好次序和一般幸福而被引入,其本身原不为神圣礼拜所制定或是其一部分。3 “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十五9 )。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上帝各教会在各处各时代掌权,按照情势更改此种礼仪,以尽可能适合且教导上帝教会。4
- 但在此事上,要避免一切轻浮、领人跌倒之举动,特别当爱惜信心软弱的人(林前八9-13;罗十四13下)。5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受逼迫时期,当要求我们清楚的承认信仰时,我们不能在这些中间事上向敌人让步,如使徒保罗记着:“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着”(加五1)。6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林后六14)。 “我们就是一刻的功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在你们中间”(加二5)。对于此种情形,不再是中间事项问题,却是一件涉及福音真理,基督徒自由,以及允许公然拜偶像的问题,尤其是关乎保护信心软弱的人不被绊倒的问题。在这一切事上,我们不让步,当给与明白的承认见证,忍受上帝分给我们的结果,及祂准许仇敌对我们的打击。
- 我们相信、教导,并承认:任何教会不可因为它多少用 了上帝未曾命令的外表礼节而斥责其他教会,只当彼此在道理一切条款上,及圣礼正当用法上一致同意,按照大家所熟知的说法:“禁食问题方面的不一致不损及信仰的一致Dissonantia ieiunii non dissolvit consonantiam fidei.” 7
否定题
关于此条款之虚假道理
8因此我们弃绝咒诅下列教训为虚假,并与上帝的道相反:
- 当教会内属人的命令与传统应视其本身为一种神圣设立的礼拜或部分礼拜时。9
- 当强迫上帝的教会遵守此种礼仪、命令、传统且视之为必须时,尽管这违犯外表事项上基督徒们所享有的自由。10
- 当受逼迫,并且需要公开承认道理的情况下,人能在此种中间事与礼仪上,向福音仇敌让步,或同他们协议时(因此类举动损害真理)。11
- 当此种外表礼仪与中间事项被移除,然而其方式暗示上帝的教会无自由照自己的情况适宜地使用一种或此多种礼仪,即或对教会极有益时。12
十一 上帝自永远预知与拣选
1属奥斯堡信条神学家中,对于此条款未发生公开纷争。但因它在被正确讨论时是一种安慰人的条款,我们在本文件中含有它的解释,以免将来关于它可能将领人跌倒之纷争引入教会。
肯定题
论此条款纯正真道
- 开始,当殷谨注意上帝预知和上帝自永远拣选间之区别。2
- 上帝预知不过是,诸事发生前,上帝已知道,如经上所记:“只有一位在天上的上帝,能显明奥秘的事,祂已将日后必有的事,指示尼布甲尼撒王”(但二28)。3
- 此预知同样达至善人恶人。但此预知非罪过或凶恶之原因,强迫人行恶;罪恶来源是魔鬼和人邪恶刚愎意志。4上帝预知尤其不为人沉沦之原因;为此人自己必须负起责任。上帝预知仅控制邪恶,制定其期限,所以纵使它本来邪恶,仍须服事选民之拯救。
- 但是预定或上帝自永远之拣选,惟一是关乎上帝所喜悦之虔诚儿女。5预定是他们得救之原因,因为惟独祂使预定成功,制定属于它的一切事。我们的拯救靠它坚稳,以致“地狱的权柄,不能胜过它”(约十28 ;太十六18)。
- 我们不该探究上帝此奥秘旨意内之预定,只当在祂圣道中寻求,祂曾在那儿启示它。6
- 然而,上帝之道引领我们到基督那里,祂是“生命书”(腓四3 ;启三5 ;二十15),凡必永远得救的人都在祂(基督)里面被镌刻且蒙拣选,如经上所记:“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一4)。7
- 这位基督招呼众罪人来就祂,并允许补养他们。8祂恳切愿欲万人来就祂,让自己得帮助(太九3、9、13、22、 29、35、37 ;十一28)。祂在圣道中将自己献给他们,其旨意是要他们听〔从〕此道,不塞住耳朵或轻视它。此外,祂应许圣灵之能力和运行,神圣之帮助为恒忍与永生。
- 因此,我们判断我们这为永生之拣选,不应是基于理性或上帝律法。9〔如此行〕便引我们至一种卤莽、放荡、依毕鸠鲁主义享乐生活(Epicurean life),或迫使人失望,在他们心内唤起危险思想。人仍随从自己的理性,必会考虑: “倘若上帝拣选我得救,无论作什么我都不能被咒诅。”或,“若我未蒙拣选得永生,我所作任何善事皆无用;那么,一切事都徒然。”
- 我们唯须由圣福音认识基督,福音明白作证:“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十一32),并且祂不愿一人沉沦(结三十三11 ;十八23),人人都该悔改相信主耶稣基督(提前二6 ;约壹二2)。10
- 上帝自永远拣选之道理,对于每一位关心上帝被启示旨意的人,有益且有安慰,并注意圣保罗在罗马书信中从事之次序。11他首先指导人懊悔,承认他们的罪愆,信靠基督,顺从上帝,其后他才提到上帝自永远拣选之奥秘。
- “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二十16)经句之意义并非上帝不愿救每个人。12人被定罪乃因人完全不听上帝的道,故意藐视它,堵住心耳,如此遏止圣灵的正常道路,使祂不能在他们内面作工;或者他们听上帝的道,却丢弃不注意它。错乃在乎他们自己的邪恶,而非上帝或祂的拣选(彼后二2下; 路十一49、52 ;来十二25) 。
- 基督徒关心自己以上帝自永远拣选的道理,只到上帝在道中所启示的为止,它指示我们基督是“生命之书。” 13基督藉宣讲圣福音,为我们打开此书且启示我们,如经上记着:“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罗八30)。我们应在基督里寻找天父自永远之拣选,天父已在祂自永远的旨意中命定:祂只拯救那些承认祂儿子,基督,真实信靠祂的人。基督徒当排除其他一切意见,因不出自上帝的,乃由恶敌启示,为试行将此救人道理所给与的荣耀安慰完全夺取,即我们知道蒙拣选得永生,纯粹出自基督里的恩典,不在乎我们自己任何功劳,而且谁也不能将我们从祂手中夺去。上帝保证我们此恩惠拣选,不仅用言语,也用祂两圣礼为印证,我们藉它警醒自己,在最大的试探中安慰自己,如此扑灭魔鬼的火箭。
- 再者,我们应努力照上帝的旨意为人,”使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如圣彼得所说(彼后一10)。14我们当特别坚持所启示之道,因它不能且永不会欺骗我们。
- 此论上帝自永远拣选道理简略注释,将荣耀完全归上帝,因祂惟由纯粹恩惠,不用我们任何功劳, “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弗一11) 救我们。15尤其是:此道理决不让人有机会失望,而步入不谨慎不虔诚之生活。
否定题
此条款之假道
16照样,我们相信并坚持:若有人教导上帝恩惠拣选得永生道理的方式是:使忧楚胆怯的基督徒在此道内寻不到安慰,而〔因此道〕被驱入疑惑与绝望,或教导方式是:使不悔改者坚固其己见,这人便是不照上帝的道和旨意教导人,只凭其理性与魔鬼指示,因为圣经所有的一切,如圣保罗作证:“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得着盼望”(罗十五4)。因此我们拒绝下列异端:
- 上帝不愿万人得悔改,相信福音。17
- 再者,上帝召我们,并不恳切要万人来就祂。18
- 再者,上帝不愿每个人得救,但只靠祂任意的计划、目的,与旨意,而不顾他们的罪过,上帝预定某些人受咒诅,使他们不能得救。19
- 上帝拣选人的原因,不但是上帝的慈悲和基督至圣功劳,也在我们里面有原因,上帝因它拣选我们得永生。20
21这些均为亵渎可恶异端,因它们夺走在圣福音及圣礼使用中所有一切安慰。因此上帝教会内不该容忍它们。
22此乃为各种〔道理〕被争辩的条款简略朴实之解释,持守奥斯堡信条的神学家曾有一段时间相互矛盾地对之讨论并教训。由此,在上帝圣道与坦白问答引领下,每位朴实基督徒能明白何为真道及何为假道,因我们不但说明纯正道理亦揭发相反的异端。照这方法所发展领人跌倒之争辩可得根本解决。
惟愿全能上帝,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施祂圣灵恩典给我们,使我们都能一心在祂里面,并时刻存留在此基督化上帝所喜悦之协同里。阿们。
十二 不赞同奥斯堡信条
之其他党派与小教门
1在以上各解释中,我们未曾提及这些党派之异端。为避免,因我们的缄默,而使这些异端归与我们,所以我们愿在此最后仅列举他们教训的那些错误陈述,他们在其中犯错且反对我们重复引证之基督徒信经与承认。
重洗派之异端
2重洗派曾分为多数党门,有些教导许多异端,有些教导的异端较少。一般说来,他们所声称的道理种类不可容忍存在教会,国家与世俗行政,或家族团体内。
教会内所不能容忍的异端
- 基督未从童女马里亚接受祂身体和血,而是自天上随祂带来的。3
- 基督不是真上帝,祂仅比任何其他圣人之圣灵恩赐多。4
- 我们在上帝面前的义,非整个地依靠基督的独一功劳,也依靠我们自己虔诚行为。此虔诚大部分建立于个人自选之属灵事物,事实上无非为一种新修道主义。5
- 在上帝眼前未受洗的孩子不是罪人,而是有义且无辜的,他们尚未到达运用理性的年龄,必在无辜之中得救,且不必受圣洗(即照此观点他们不需要)。6如此他们弃绝论原罪全部道理及一切与之相关的道理。
- 在孩童未达能使用理性,个人能承认他的信仰之前,不应给他们施洗。7
- 基督徒父母之孩童,虽未受圣洗,而在受洗之前乃为圣洁,因他们由虔诚基督徒父母所生。8因此故,虽然有上帝应许明白的话语,且其只达于那些守约而不轻视的人,重洗派者仍不认为婴孩受洗是重要的,亦不鼓励此事(创十七4 -8 ;19-21) 。
- 倘若一个区会(堂会)中仍可寻见罪人,便非真基督教会。9
- 从前曾念读或举行过弥撒的殿宇〔教堂〕内,人不该在其中听讲道,参加礼拜。10
- 不应与照奥斯堡信条传讲福音,且斥责重洗派异端的执事〔牧师等〕来往;更不应服事他们,藉任何方法帮他们作工,当躲避他们这些误解上帝圣道的人。11
国家所不容忍之条款
- 政府不为上帝在新约时代所喜悦之制度。12
- 基督徒不可在任何政府职位上任职或服务。13
- 若遇需要,基督徒不可不违反良心,使用政府职责对付恶人,子民不可请政府使用由上帝所授之权柄,作他们的保护与防卫。14
- 基督徒不可凭良心发誓或立誓尊敬封建贵族及其地域管理者(君主或臣仆)。15
- 新约时代政府不能凭公正良心以死刑惩罚囚犯。16
败坏家庭团体难以容忍之异端
- 基督徒不能凭良心拥有私产,其良心约束他必须将之捐给公库。17
- 基督徒不能凭良心作旅馆主人,商人,或刀匠。18
- 信仰不同,为已婚的人彼此离异,各定己路,且与同信仰人再婚之充分理由。19
士文克斐特派(Schwenkfelders)之异端
- 凡认为基督照肉身说是一位受造者的,乃是没有正确理解基督为掌权天王。20
- 基督在荣耀里,肉身领受了一切神圣特性〔本能或属性〕,以致基督为人,全备能力、权柄、威严、荣耀与父和道同等阶级与本质身份,而现今基督之内,两性仅具有一个神圣本质、本能、旨意,与荣耀,况且基督肉身属于圣三位一体之本质。21
- 教会职事——传讲与听道——并非上帝圣灵所用以教训人们,及在他们内面造成认识基督救人知识、懊悔、归正、信仰,与新顺从。22
- 圣洗礼的水非主上帝藉着印证人蒙〔上帝〕儿女名分并造成人重生之媒介。23
- 圣晚餐内之饼酒,非基督藉以分递祂身体与血之媒介。24
- 一位真正藉上帝之灵重生之基督徒能够在今日生活中完全遵守成全上帝的律法。25
- 一个不公开开除人,并不按规则进行除教的基督教区会(堂会),非真教会。26
- 一位教会执事〔牧师等〕,若自己未真正重生、公义、虔诚,即无法有益地教训人或举行真正实在之圣礼。27
亚流派(Arians)之异端
基督非真正、本质、自然的上帝,非与父上帝和圣灵为一神圣本质,仅以神圣威严为装饰,次于父上帝而处于父之下。28
反三位一体派之异端
29此乃完全新派,至今于基督教不认识,其所相信、教导,并承认的〔道理〕是:不仅只有一位自永远神圣本质属于父、子,与圣灵,但因上帝父、子,与圣灵是三种不同的位格, 所以每位格有其不同的神圣本质,与神性内其他位格相分。有人主张:三位格中每位皆具有同样权柄、智慧、威严、荣耀,像任何三位人一样彼此相分离。其他一些人主张:三位格在本质与特性上不平等,惟独父是真正合宜的上帝。
30以上一切及类似条款,同它们的错误含意与结论,是我们所弃绝咒诅为错误、虚假、异端,与上帝之道、三信经、奥斯堡信条、辩护论、施马加登条款,及路德两问答相冲突。所有虔诚基督徒,无论社会地位高低,若亲爱自己的灵魂永福与救赎,须防备对付这些异端。
31为见证这是我们众人的道理、信仰,与承认,在末日我们要在主耶稣基督公义审判主前负责,并且我们不秘密或公开讲说或书写任何与它相反的东西,而有意靠上帝的恩典保守它,所以在我们经过深思熟虑后,以真实的敬畏呼吁上帝而亲手签名,于伯尔根市(Bergen),一五七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雅各安得列博士署
Dr. James Andreae subscribed
尼可拉斯瑟勒克尔博士署
Dr. Nicholas Selnecker subscribed
安得列牧斯库路博士署
Dr. Andrew Musculas subscribed
基督福尔克尔湼尔博士署
Dr. Christopher Koerner subscribed
大卫渠特来乌David Chytraeus
马丁成尼慈博士 Dr. Martin Chemni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