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58:密苏里路德会教义争讼处理

问58: LCMS密苏里路德会处理教义纷争的正当程序是什么?其它宣教士及牧职同工对胡春林的指控是教区zz施压还是总会(synod)一起协同教导认信的自愿?

任:“⼀⽅⾯,教区政治使路德教会整体上丧失 了⾯向霾国的宣教和植堂能⼒;另⼀⽅⾯,“惟独我路德宗”的⼀些⼆流货⾊或嫉妒之徒成了传道事⼯的搅扰者和拆毁者。 ”

4/6 Futao: 首先,密苏里路德会总会的构成是按立的神职人员和本地堂会法律实体的名字,就这一点来说,类似于联邦制,总会synod不是教会church,可以投票解散。开三年一次的总会会议时,总会主席都没有权柄单独带领会议崇拜和派发圣餐,因为其本身不是教会,必须透过开会所在地方附近的一间本地教会(LCMS会员堂会)开展崇拜和圣餐礼。

其次,任不寐所属(自己命名)的蒙特利尔华人基督教会不属于密苏里路德会,而其本人是透过所在英文堂被按立为特殊事工牧师的,按照总会章程,必须在总会和主任牧师监督下开展特殊事工。若对总会协同书或总会会议通过的教义决议有异议,可以透过程序来谈论和修正,见下面“教义纷争。” 2017年当宣教士指控他千禧年教义的时候,都是私下保密进行,因为这是章程规定,但他本人直接跳过章程约束,直接公开在博客上,可惜不是全部细节,乃是有利于自己的只词片语和事件实情的扭曲,其实这才是最可耻的教区政治手腕。

最后,宣教士和同工内部对他的劝勉和指控都属于总会协同下的共同意愿,本身是互相帮助和劝勉,当然目前我们也看到总会的教义纷争执行力是非常弱的;他所在的区会SELC也更是得面对很实际的情况,本身区会很小,还有个特点是堂会全美分散non-geographical,区会也没啥钱,主席自己也得牧养一间教会,本身区会主席职份算是兼职吧,哪里那么多精力搞这些事情,而且因为加入密苏里总会之前的历史原因,一间堂会还在加拿大,开个会就得坐飞机来回的,烧钱啊。说到这,我之前不懂,在这呆了几年明白,按立仪式基本上都是在主日进行的,没有任说的那么矫情,他是在周六被按牧的,理解为路德会非常“圣礼化”不干扰主日崇拜,这就是装,要么是英文不好,没搞懂当地风俗和区会传统。他们区会按牧不得不避开主日,因为SELC主席和其他牧者需要主日牧会啊,不得不周六举行按牧。我实习所在的西南太平洋教区有钱吧,主席都是专职,堂会片区都挨得很近,不需要坐飞机啥的,主日下午联合周边教会按牧一点问题都没有。

事件补充:

根本谈不上谁逼迫他的问题,不如说他自大猖狂,不服权柄罢了,还自己给脸面贴金,说自己最忠实于路德宗信仰告白,都是他们神棍逼迫我。自己不认信了,还赖着不走,似乎是真理的殉道者,哈。至于他所谓告密吐谷浑给凯撒,至今4年已过,任从未拿出任何证据,有不寐粉辩称,你们要自证清白啊,一是他们法盲,不晓得控告需要证据,而不是反过来让嫌疑人自证清白再改判无罪,中邪了,这样控告弟兄和牧师同工,二是4年已过早已显明任的zz野心,广场见过血的再也无法平复下来以恩慈待仇敌,何来传福音给普天下?

另外,其实没人一开始拦阻他CSMP事工,现在也没人拦阻他办神学院,只要教义协同,肯定很多人会支持,当然我不知道是否还有其他控告的细节了,按照章程他也必须得到批复和认证才可以,既使教义正确,有人拦阻也无可厚非,他本人不同意章程是可以申请辩诉的。我不知道他哪里弄出来的自己时刻被“迫害妄想症。”整个教案都是他一个人在耍赖皮,欺负规矩老实人了,我看不惯这样猖狂的教内人士。

2016年我在深圳藉着LCMS的宣教士加入了路德会,本来没想着来美教育,我们当时在找本地不离开禾场的培训途径,找了WELS他们碍于我已经跟密苏里接触不方便接收我为神学生吧,就不理我的进一步沟通,我就提议考虑CSMP,都是最终为了服侍教会嘛,不一定非要来美接收训练的。因为听说任不寐是密苏里总会的,但我那会儿也不熟悉他的教导,从来没粉过他,误打误撞,经宣教士同意(他只会说英文也不懂任在教啥),入学了一周,任就开始博客狂轰滥炸恶意中伤私下找他理论千禧年教义问题的宣教士白牧师和杨牧师(其实这事儿我们都不晓得具体细节,至今也没有公开,都是任单方面发布的)。说到这儿,任现在还有我CSMP入学申请的简历呢,呵呵。

当时我质问他为何这样无凭据怼宣教士并且不与其他同工合作时,他说不要我管,好好跟着学就是了,我也是挺直的,我说你这不是个人有神学野心嘛,算了我要退出,不可能跟着你CSMP继续学的,结果把他惹毛了。后面经宣教士努力寻找资源,我2017年夏天被LCMS尔湾协同大学的远程牧职训练项目接收(CMC项目),本来计划也是两地跑不用居住在美的,但一些事情改变了计划,开始了来美接收神学训练的旅程,也是为读博预备吧。前两年特别忙,还需要适应新环境,2017年末写了两篇吧,平时基本上不太关注他写的东西,八卦就说这点儿吧,希望澄清些来龙去脉。

4/7 Futao: 当时我也是too naive啥都不懂,直接写信给他们区会,而且也抄送任主教本人了,他自己屏蔽了进一步邮件沟通罢了,但我也是自以为教区还是要处理这些丑闻的,毕竟博客他一直在单方面发布教案进展细节,当时我还翻译好几篇给他们区会,也发给了神学院教授们。其实我是不懂啊,第一,我不晓得联名签署的事,至今也没看见文件;第二,神学院没有权柄审理这个案子,但神学院早就针对千禧年澄清过,有许多论文,根本不需要再商讨,案子只能由区会和总会主席顾问团处理,这事不懂啊,现在明白了,也晓得一些事情,英文教义环境都在挣扎,谁管得来中文的教义问题。还被任贴了“种族主义”标签,几个华人在老外面前掐架,这不是绑架舆论吗?谁在乎你是啥族裔呢,人家都不嫌弃华人,你自己倒好,大家不都是一个教会,一个总会吗?你要是ELCA路德会的,谁管你?吃饱撑的没事干了。

总会手册:

https://files.lcms.org/wl/?id=622o1a7jkbSfiiRa7Giq4ZVBxUmMIk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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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会员定义:见手册(LCMS 2019 Handbook, p 12, 13)

总会的成员(会员)资格由各堂会和个人获得持有,个人-即被按立的牧师,和受差派的圣职人员(编者按:神学院及学校教师等),承认并接受福音路德会的第二条款的教义基础;

总会会员资格 (LCMS 2009 Handbook, p 12)

第二条 认信 总会及总会每一个成员都毫无保留地接受:1. 旧约和新约的经文是神的书面话语,是信仰和实践的唯一准则和规范; 2.福音路德会的所有象征性书籍all symbolical books(协同书全部信仰告白),都是对神的话语的真实和不掺假的陈述和阐释,即:三大公信条(使徒信经、尼西亚信条、亚他那修信经)、奥格斯堡信条、奥格斯堡信条辩护论、施马加登信条、路德大问答、路德小问答和协同式。

总会会员除名条例一二(LCMS 2019 Handbook, p 18, 19)

1. 成员如违反第二条规定的认信和第六条规定的成员条件,或持续做出冒犯违规的行为,经事先劝诫无效后,应将其从总会开除。2. 只有在遵循总会章程中规定程序后,才可执行除名。

教义纷争(LCMS 2019 Handbook, p 35)

1.8 异议 1.8.1 总会成员在保留兄弟间的异议权的同时,作为总会团契生活的一部分,应尊重和支持总会的决议。1.8.2 对总会教义决议和教义声明中所表达的教义立场的异议,首先要在同侪团契内表达(即与有能力批判性地评估问题的人一起表达),然后提请神学与教会关系委员会(CTCR)注意,然后才在大会上以呼吁修改或废除的方式向总会提出。同行之间的讨论应在有能力的人之间私下保密进行,而不是在公开场合进行。在尊重持不同意见者的良心的同时,也要尊重其他人的良心和总会的集体意志。1.8.3 弟兄间的异见权不允许总会任何成员公开教导或实践违背总会既定的教义立场。任何这样的公开教导都会危及到总会成员的会员资格。

特殊事工牧职的定义 (LCMS 2019 Handbook, p 63)

“特定事工牧师 “是指被按立的宗教牧师,他已完成了特定事工牧师的服侍考核要求,并已通过了总会的一所神学院的审查,接受了一个常规的召唤,并被总会主席顾问团安排到特定的圣言和圣事事工环境中。他只能在他所受訓的特定事奉範疇中服事,不得接受或獲邀擔任他未獲認證的事奉,這是由他的區會主席決定的。他应在其区会主席和另一位非特定事工牧师的监督下服事。(a)因为他是在另一位牧师的监督下,也因为特定事工牧师的神学教育部分是由特定的事工环境所形成的,所以他不可以被安排或被呼召担任他的呼召范围以外的教会角色,行使牧养监督。(b) 特定事工的牧師沒有資格: (1) 擔任全國大會的投票代表,但可擔任全國大會的諮詢代表和地區大會的教牧代表。(2)在地区或全国性的总会会议上,担任任何由总会会议章程指定给 “牧师 “或 “按立牧师 “的民选或委任职务(尽管特定的事工牧师可以担任所有其他职务,特别是代表他们所服务的事工环境);(3)监督实习传道牧职;或(4)担任巡回访问员。(c) 各区主席所保存的宗教牧师按立记录和教区正式成员名册应区分特定事工牧师和其他牧师。